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来自全国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声音
7月21日下午,全国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这次全国官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履职担当,严格公正司法,严明纪律作风,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7月21日下午,全国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研讨班指出,理论上要笃信笃行,把习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坚持不懈学深悟透做实。党组会和审委会议事决策、司法办案、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等,法院一切工作都必须作为践行习法治思想的具体过程,切实形成思想自觉、政治自觉、理论自觉、行动自觉,慢慢地加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要全面梳理总结人民法院学习践行习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典型案例,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实践中要坚定自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持续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审判机关的落实机制,强化统筹、加强督办、跟踪问效,确保落实到位。
7月21日下午,全国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研讨班指出,《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人民法院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重点是忠诚履职、全面履职、依法履职。要深刻认识,严格公正司法根本是护稳定、利发展、促治理。各类案件无不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矛盾问题的具体体现,通过研析案件反映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状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向相关的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或制发司法建议,研究出台司法政策或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最终是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落到实处,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7月21日下午,全国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研讨班指出,新形势下,无论是服务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还是推进审判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都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问题系统性强、牵涉面广,更要在党的领导下合力推动解决。《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保证党中央关于审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强调了地方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协助党委以合适形式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具体实际的要求,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提请研究解决落实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困难,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汇聚推动审判工作高水平发展的强大合力。
研讨班强调,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刑事犯罪特别是重罪数量下降,轻罪明显上升,极端恶性犯罪时有发生,新型犯罪多发高发,社会对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也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首先,坚持“严”的一手任何一个时间里都不能丢,彰显刑罚“锋芒”所向,同时要敏锐把握形势,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宽严之别体现政策力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长治久安。全面,体现在轻罪重罪既是刑法规定,也是人民群众的感受,不同时期、不同地方、不同人群的实际感受存有差异,要有客观、恰当的把握;同类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恶性、犯罪后果也有不同,重罪中有从宽、轻罪中亦有从严。准确,就是敏锐洞察、考虑社会形势、治安状况、人民群众感受,把握具体案件情形,遵循“严格依法办理、裁判标准统一、宽严理据充分”,作出“三个效果”相统一的适当处理。
7月21日下午,全国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研讨班指出,《意见》部署加强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涉外和涉港澳台审判工作,很多举措要求都涉及司法政策与经济政策的衔接、协同问题。各位官、各级法院要增强大局观念、全局观念,敏于通过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保障,更好维护经济秩序、增强市场活力、满足发展需求。近年来,最高法院聚焦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司法政策,都很具体、很有明确的目的性。比如,规制“背靠背”条款和“知假买假”行为、明确房地产企业风险化解中权利顺位等司法解释出台后,各级法院据此审理了一大批案件,社会反响很好。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法律实施要有鲜明政策导向。要把典型案例作为推动政策落地的重要载体、示范,有意识地以政策指导作出裁判,以典型案例指导类案裁判,将政策融入落实到审判工作方方面面。
7月21日下午,全国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研讨班指出,《意见》部署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积极履职尽责和规范权力行使正反两面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要求,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立案、管辖、审理、执行及司法作风等方面,明确了涉企审判执行中需要纠治的重点,都是企业反映强烈的明显问题,要严格对照、严格排查、严格整改。在严格公正的基础上,要秉承善意文明的更高标准,在依法的前提下,用足用好以调促和、活封活扣、引导“可重整不清算”等措施,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做实定分止争。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审判机关是“最后一道防线”,特别是对于涉罪和行政处罚等案件,人民法院加强“规范”要站在对党的事业负责、对营商环境负责、对法治建设负责的高度,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做实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坚决纠治违规异地和趋利性执法司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研讨班指出,民生案件多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就业、生活消费等纠纷,争议相对简单,但背后交织的法理情尤需关注,尤需法院、法官在定分止争上更加用心用情。定分止争在乎细节,立案环节的诉讼指导、依法登记、保全鉴定、先行调解,判前判后的释法说理、来访接待、信访答复等等,这些工作做优做细,定分止争才能做深做实。
研讨班强调,要持续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综合性建设,健全社会调查、社会观护、社会支持等机制,推动“三审合一”规范、实质运行,更好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研讨班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作出宏观部署,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意见、审判工作意见作了系统部署。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一体融合落实,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具体安排。改革统筹谋划的责任主要在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必须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系列部署、进度安排,深化对本地区本条线改革任务的研究分析。
研讨班强调,近期,最高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120项具体改革任务及责任部门,同时也印发各高级法院参考落实。各高院党组要认真学习研究,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对本地区落实改革部署作出统筹安排,既不盲目抢跑,更不消极等靠,依法依规、分类施策、主动作为。落实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研讨班指出,无论是《意见》还是最高法院实施方案明确的改革任务,绝大多数是党中央早有部署、一直在推进,必须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完善发展。要加强对各项改革成效的科学评估,及时有效地发现制度机制、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针对性加以完善,不断做实兴利除弊。《意见》充分吸收司法实践成果,压实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抓贯彻落实首先要强化院庭长阅核工作。同时,离不开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阅核、办案中察觉缺陷、处理问题,就要把评案与考人结合起来、把考评院庭长与考评法官结合起来、把激励与惩戒结合起来,完善改革整体推进工作机制。
研讨班指出,《意见》明确部署建设统一办案办公系统,实现全国法院在“一张网”、一个平台办案办公,这是科技赋能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程。目前,已有11个省区法院试点上线“一张网”并取得良好效果。
研讨班指出,在人才保障方面,最高法院围绕适当提高部分地区法官员额比例、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探索建立候补法官制度、建立统一的书记员等级管理制度机制等,作了深入、充分调研,努力争取各方面政策支持。各高级法院也要积极作为,在持续抓好非公占编清理、员额跨区划统筹调配等工作基础上,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争取支持、创新机制、优化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人力资源潜能。更重要的是,把优秀人才选好、留住、管好、用好!
研讨班强调,要在支持解纷力量发展、推进解纷资源整合、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上担当尽责。充分的发挥人民法院案例库在指导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类案源头预防治理中的作用,特别要会同“总对总”合作单位等建好用好多元解纷案例库,完善案例选送管理和推送使用机制,鼓励综治中心选送优质案例,促推入驻综治中心职能部门、调解组织用好案例。高级、中级法院要定期向地方综治中心管理机关通报落实指导责任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在助力综治中心机制完善上担当尽责。推动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矛盾纠纷研判会商和联调联处等机制,优化综治中心化解矛盾与法院先行调解、“总对总”多元解纷等机制协同,畅通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助推综治中心从“场所集聚”到“机制耦合”的迭代升级。要在助力矛盾纠纷预防治理上担当尽责。支持综治中心针对多发高发纠纷实施源头预防、综合治理,推动相关的单位落实法定职责、综治责任,助推综治中心从“解纷治标”到“预防治理”的效能跃升。
7月21日下午,全国官研讨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研讨班指出,行政争议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做实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必然的联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尤需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合力落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针对行政争议多发高发领域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用好“3﹢N”工作机制,共商源头预防化解举措,推动行政争议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力争把争议多发高发势头降下来,把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提上去,增强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获得感。要强化协同履职,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更加重视把行政复议、司法裁判标准传导至行政执法环节,促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要用好“3﹢N”工作机制作为党领导下、自上而下机制创新的独特优势,高级、中级法院要主动向党委报告,在党委领导下更有力务实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注重自上而下抓好九分落实,尤其抓好系列会议纪要成果的落实。
研讨班强调,各地各级法院要继续坚持应立必立、能调尽调,凡能调解的大力引导调解分流,在立案前窗口可以引导委托调解;当事人坚持立案的依法立案;立案后要充分阐明调解止争的优势,促推开展先行调解,不宜简单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就立即进入审理环节。“总对总”多元解纷只能加强,决不能弱化、虚化。
研讨班指出,规范诉状是《意见》明确部署,根本是方便群众诉讼、提升定分止争质效。第一批示范文本应用成效正逐步显现,第二批示范文本已发布推广。要加强引导辅导,司法人员要自己先学先用,以更好引导辅导当事人使用,同时积极组织调解员、律师等协同推广应用,及时收集反馈各方面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完善示范文本。要释放融合应用效能,把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与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庭审裁判等工作深层次地融合,以要素共享共用赋能定分止争。
研讨班指出,要深化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发挥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做实包案化解工作,既推动疑难复杂“骨头案”化解,更以此检视问题不足、强化审判指导、推动一二审源头治理。要做深做实信访听证工作,把应听尽听、规范听证落到实处。要加强初访听证、简易听证,建立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听证员队伍,尤其要将简易听证作为化解信访矛盾的常态方法,努力把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在接访一线。要落实信访终结原则上应当公开听证要求,规范听证,严格审查,依规移交,尽责处理,依法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
研讨班指出,《意见》要求选优配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上级人民法院党组对下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要着力推动解决班子选优配强问题。各级法院党组要把班子配备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属于本级党组权限范围的内设机构班子或负责同志,要在严格选拔基础上及时补缺,严防长期空缺影响工作开展;对于下级法院班子成员,要依规履行协管职责,积极主动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及时反映空缺情况,认真负责做好推荐、协助把关等工作。
研讨班强调,习对领导干部明白准确地提出“八大本领”“七大能力”的重要要求,要逐项对照、省思、提升。具体到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一把手”,尤其要注重提升统筹司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的能力。司法办案是基础,作为“关键少数”,抓好严格公正司法是基本职责,抓不好就是失职、失责。同时,对于如何立足主责主业融入和服务大局必须有更高站位、更清晰思路、更有力统筹协调。
研讨班指出,要把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科学设置与有效实施结合起来。科学设置主要是最高法院责任,要结合实际一直在优化,各高级法院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并有所侧重地抓好运用,持续做好指标体系实施中的政策解读、培训等工作,引导广官深刻理解把握“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的内在要求和价值导向,自觉做深做实定分止争,让指标数据成为“自然之结果”而非“刻意之追求”。
研讨班强调,要把案件审理与审判监督、管理、指导结合起来。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要注意,是监督审判工作而不仅是监督个案。近年来,特别强调落实职责要求,纠正“就案论案”的偏狭做法,审判监督、管理、指导得到有力加强。要逐步树牢“大管理”理念,院庭长必须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带头加强对本院本部门的管理及对下监督指导;上级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必须承担起对下监督指导责任;即使是基层法院审判组织、独任法官,也要强化自我管理,这是职责要求,也是考核内容。要把“评案”与“考人”结合起来。这是抓党建与抓业务相结合在审判领域的具体落实。
研讨班指出,对违规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执行落实“三个规定”要持续从严推进。一手抓教育引导、督促落实,一手抓查处追责、通报警示,自觉依规填报人数、件次持续增长,违规不报、漏报等问题总体下降,反映出积极成效。
研讨班强调,有追责,就要有问责。领导干部如果不坚持原则,不敢管、不愿管、不善管,怕得罪人,对违规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听之任之,导致非常严重后果,就要被问责。“关键少数”特别是班子成员、“一把手”、各位官,要牢记严管就是厚爱,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自身正、自身硬,更带好队伍、抓好业务、推动发展。